行政相对人名称:舟曲县鹏飞名烟名酒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3023MA72LF****
法定代表人:王*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市监罚字〔202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三)的规定。
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侵犯他们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经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侵权剑南春白酒14瓶,国窖15734箱,泸州老窖60年、泸州老窖30年20瓶,和贵州茅台白酒10瓶;2对当事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机关: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3023MB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