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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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精神要求,我局于2023年4至6月开展了2023年2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随机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随机抽查记录表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