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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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swjl/2022-00051
 信息名称  拱坝河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公示
 公开日期  2021-07-1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水务局
 公开程序 

一、基本情况

拱坝河是白龙江右岸支流,发源于岷山山系甘肃省舟曲县境内羊不梁、青山梁和大草坡一带,自西北向东南流经舟曲县的插岗、拱坝、大年和武都的槐树坝、黄鹿坝等地后,于两水汇入白龙江。拱坝河流域呈西北东南向的长条形,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4°00′~104°49′,北纬拱坝河流域西南高、东北低,西南接白水江流域、西北节多儿沟以及白龙江舟曲段江南岸山地、东南接武都李家河、文县洋汤河。拱坝河是白龙江右岸支流,发源于岷山山系甘肃省舟曲县境内羊不梁、青山梁和大草坡一带,自西北向东南流经舟曲县的插岗、拱坝、大年和武都的槐树坝、黄鹿坝等地后,于两水汇入白龙江,流经花草坡、烧哈沟口、工人新村、下道峪沟、哈迭村、坝子村,沙马、桥子村、大水沟口、插岗乡、鱼桥村、干间坝村、骆驼坝村、赞嘎村、罗果古纳村、前燕麦村、克侬、槐树坝。拱坝河流域面积1267km2,干流全长91km。岸线功能区是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划定的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分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

岸线保护区:是指对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至关重要而禁止开发利用的岸线区。一般情况下是国家和省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文化遗产等)、重要水源地等所在的河段,或因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和生态保护有重要影响的岸线区应划为保护区。

岸线保留区:是指规划期内暂时不开发利用或者尚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岸线区。对河道尚处于演变过程中,河势不稳、河槽冲淤变化明显、主流摆动频繁的河段,或有一定的生态保护或特定功能要求,如防洪保留区、水资源保护区、供水水源地、河口围垦区的岸线等应划为保留区。

岸线控制利用区:是指因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对防洪安全、河流生态保护存在一定风险,或开发利用程度已较高,进一步开发利用对防洪、供水和河流生态安全造成等一定影响,而需要控制开发利用程度的岸线区段。岸线控制利用区要加强对开发利用活动的指导和管理,有控制、有件地合理适度开发。

二、岸线开发利用区

是指河势基本稳定,无特殊生态保护要求或特定功能要求,岸线开发利用活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河流健康影响较小的岸线区,应按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流健康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合理地开发利用。

三、功能区的划分

1.岸线保留区

(1)对河势变化剧烈、岸线开发利用条件较差,河道治理和河势调整方案尚未确定或尚未实施等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岸段,划分为岸线保留区。

(2)位于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以及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缓冲区等生态敏感区,但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河湖岸线,应划为岸线保留区。

(3)已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尚未实施的防洪保留区、水资源保护区、供水水源地的岸段等应划为岸线保留区。

(4)为生态建设需要预留的岸段,划为岸线保留区。

(5)对虽具备开发利用条件,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划期内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岸段,划为岸线保留区。

2.岸线控制利用区

(1)对岸线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的岸段,为避免进一步开发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等带来不利影响,需要控制或减少其开发利用强度的岸段,划分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2)重要险工险段、重要涉水工程及设施、河势变化敏感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需控制开发利用方式的岸段,划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3)位于风景名胜区的一般景区、地方重要湿地和地方一般湿地、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未纳入生态红线范围,但需控制开发利用方式的部分岸段,划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3.岸线开发利用区

河势基本稳定、岸线利用条件较好,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岸段,划为岸线开发利用区。但要在规划中充分体现岸线的集约节约利用。

本次规划河段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文化遗产、重要水源地等,因此,不划定岸线保护区。

四、岸线边界划定

(1)临水边界线

本次拱坝河河湖岸线规划项目中“临水边界线”沿用拱坝河河湖划界项目中十年一遇洪水位线的“管理范围线”。

根据划定成果,规划临水线长166.98km,其中左岸临水线长84.69km,右岸临水线长82.29km。

(2)外缘边界线

本次拱坝河河湖岸线规划项目中“外缘边界线”在有堤防处沿用上沙河河湖划界项目中的“保护范围线”,在无堤防“三线合一”处,以河湖划界中的“管理范围线”向左右岸各偏移5m作为拱坝河岸线规划项目的“外缘边界线”。

根据划定成果,规划外缘线长167.76km,其中左岸外缘线长85km,右岸外缘线长82.76km。


附件【甘肃省拱坝河河流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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