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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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5-00401
 信息名称  甘肃强化河湖长制助力防汛工作
 公开日期  2025-09-26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甘肃农民报记者 毛婧雯)近日,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发布重要通知,要求在防汛工作中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力保障全省安全度汛。

通知强调,各级河湖长需切实扛牢防汛政治责任,将防汛救灾视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朝着“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努力,克服麻痹思想,发挥基层河湖长作用,保持“七下八上”关键期的工作状态与机制,主动担责、靠前指挥,确保防汛救灾措施落到实处。

在碍洪问题排查整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党政共管、逐级包保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责任,重新部署“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清理围垦河湖、填堵河道等违规行为,排查施工工地、农家乐等场所,将重点区域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暂时难以清理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完成山区河道划界,复核检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杜绝降低标准、缩窄范围等问题。强化空间管控,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加强在建涉河项目及其临时设施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针对山区河道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各地需明确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结合山洪灾害情况和调查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及责任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抓住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机遇,将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群众纳入搬迁范围,做到“应搬尽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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