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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2021-09-16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全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审核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有关跨县内部门或乡(镇)地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涉及县外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各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查或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县建设,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8.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组织并指导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并指导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股,即规划环评股、生态农村股、执法监督股、污染控制股、核与辐射监理站。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149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67万元,占97.79%;上级补助收入33万元,占2.21%。

2020年,决算支出148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2万元,项目支出948.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4万元,占3.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0.09万元,占0.02%;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413.47万元,占95.27%。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费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资产总额为1933.01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4、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三公经费: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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