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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2019-09-10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全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审核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有关跨县内部门或乡(镇)地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涉及县外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编制核定人数为2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1人);2018年现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1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1人);,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股,宣传教育股、污染防治总量控制股、环境影响评价股、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6.25万元。

2018年度我单位共支出1709.71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为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及2018年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共支出93.9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组织对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为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及2018年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通过项目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了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使项目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二是该项目实施后,可以保障周边群众的饮水安全,保护自然环境,促进辖区内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对促进舟曲县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改善城镇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当地人民群众守法和维护自己相关权益的意识。;二是强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将实现项目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的全覆盖,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将达到 100%。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项目村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基本控制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排等现象,消除其对地下水源的影响,有效降低对空气、水体及土壤的影响,改变项目区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与上年相比我单位固定资产增加422020.00元,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固定资产为257182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工作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19年09月4日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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