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形式核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当前,城关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散于各部门,存在共享不畅、应用不深等问题,部分领域失信行为频发,制约了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为破解此难题,特建立本制度,旨在整合全域信用信息,形成科学的信用评价与应用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推动形成诚信为本的市场秩序和社会风尚,为城关镇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支撑。
二、制度内容
(一)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采集范围:涵盖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基础信息(如注册登记、身份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其中,守信信息包括按时纳税、合同履约良好、获得荣誉表彰等;失信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违约记录、欠缴费用、司法失信判决等。
采集渠道: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如市场监管、税务、法院、人社等)、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及社会公众监督反馈等方式收集信息。
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二)信用报告的生成与等级划分
生成方式:基于信用信息数据库,采用标准化评价模型对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自动生成信用报告。
等级划分:根据评分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A级(90分及以上,信用优良)、B级(70-89分,信用良好)、C级(60-69分,信用一般)、D级(60分以下,信用较差)。
(三)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
政府监管领域: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将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对A级主体给予优先办理、减少检查等激励;对D级主体实施限制参与、重点监管等惩戒。
市场交易领域:鼓励企业在合作洽谈、融资贷款、合同签订时查询信用报告,降低交易风险。金融机构可依据报告调整信贷政策,对守信主体给予利率优惠。
公共服务领域:在民生服务(如租房、公共资源使用)中,为守信个人提供便利,增强公众对信用的重视。
(四)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
异议处理:市场主体对信用报告有异议的,可向信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确有错误的及时更正。
信用修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相关义务后,可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核通过的,通过培训、公示等程序缩短失信信息保存期限或移除记录。
三、实施方式
(一)宣传培训
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宣传手册等渠道,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宣传信用报告制度的内容、意义及应用场景,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
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讲解信息采集标准、报告解读方法及异议处理流程,确保制度落地规范。
(二)试点先行与全面推广
选取企业集中、信用问题突出的行业(如餐饮、零售)作为试点,先行开展信用报告应用,总结经验后逐步向全镇各领域推广。
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和应用机制,确保制度符合城关镇实际。
(三)监督考核
将信用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报告应用的有效性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对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监督,确保制度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