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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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swjl/2025-00001
 信息名称  舟曲县水务局信用报告制度
 公开日期  2024-06-26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水务局
 公开程序 

为深入推进舟曲县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水利领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目的

通过建立信用报告制度,规范水利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提高市场诚信水平,促进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信用报告的内容与生成

(一)信用信息记录

1.记录范围:包括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行为等信用信息。

2.记录要求: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并推送至相关平台。

3.信息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指定平台,并进行公开公示。

(二)信用报告生成

1.基于归集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主体信用档案。

2.生成信用报告,反映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

三、信用报告的查询与应用

1.查询服务

提供信用平台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窗口、自助查询终端等多种查询途径。

为社会公众无偿提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查询服务。

2.应用范围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作为水利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信用等级划分与监管

1.信用等级划分

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为信用优良,B级为一般失信,C级为严重失信。

2.监管措施

A级市场主体采取激励措施,如政策扶持、优先推荐等。

B级市场主体加强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整改。

C级市场主体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如限制经营、暂停业务等。

五、信用信息隐私保护

未经市场主体同意,不得将其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及相关内容提供给其他部门、机构或个人。

依法做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制度实施与监督

1.制度实施

县水务局负责信用报告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公布和更新市场主体的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

2.监督考核

建立信用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舟曲县水务局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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