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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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wtgdhlyjl/2025-00000
 信息名称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公开日期  2024-12-2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程序 

为规范舟曲县市场秩序,促进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目的

规范和加强文旅市场信用管理,保护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文旅市场秩序,促进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文旅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

文旅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旅行社经营服务、A级旅游景区经营服务、星级旅游住宿经营服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文化娱乐经营服务、上网经营性服务、经营性演出等法人或其他组织。

从业人员包括上述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导游等有关人员。

三、信用管理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文旅市场信用管理工作。

拟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行业信用监管,统筹推进信用联合奖惩。

组织起草文旅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开展信用监督检查。

管理文旅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工作。

管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四、信用等级分级和认定

设立A、B、C三个信用等级,分别代表信用优良、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

A级信用优良行为应满足一定条件,如被纳入“红名单”。

B级一般失信行为包括一年内责令改正、警告次数较少,行政处罚案件次数和金额较低等。

C级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一年内超出B级条件处理违法行为次数,严重暴力抗法、拒不执行等。

五、信用信息公示和惩戒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将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推送到相关平台。

对严重违规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旅行社及时给予曝光,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加入失信黑名单。

实行“红黑榜”制度,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信息进行及时公布曝光,认真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六、信用修复和激励

鼓励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履行法定义务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给予守信激励,如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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