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为民的服务与保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舟曲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改革要求。立足基层司法实践,推行“专用信息报告制度”替代传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改革举措,现将具体工作及成效报告如下:
一、改进基层执行措施、制定数据归集方式
1. 责任到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数据专员岗位,文书生效即录入,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率提升至98%以上。
2. 动态更新:建立每周五定期核查制度,对裁判文书、执行信息进行全量核查,同步归集上报至甘肃省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更新周期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
3. 风险预警:针对涉企纠纷案件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二、强化信用惩戒体系、实施惩戒强制措施
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市场主体,构建阶梯式惩戒体系:
1.财产查控措施:建立"线上+线下"双轨查控机制。对恶意转移资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启动"拒执罪"刑事追责程序。
2.行为限制措施: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与出境,使其不得进行飞机、高铁软卧、星级酒店消费,禁止出境。违反限制消费令可能面临罚款或拘留,通过“限高令”促使企业主动履行债务。
三、改革成效显著提升
1.推动企业应尽快履行债务,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避免进入被执行人黑名单。
2.便民利企: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降低因开具证明产生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3.规范高效:统一报告格式和标准,避免传统证明中可能存在的内容模糊、盖章不规范等问题。通过系统自动核查,杜绝人为干预或虚假证明。
四、多维宣传推广
1.线上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
2.线下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优环境”专项活动,走访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册。
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改革实施,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突破。该举措既提升了司法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又为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完善相关举措方案,力争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信用体系建设样本,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舟曲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