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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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5-00430
 信息名称  关于在药品监管安全领域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
 公开日期  2025-08-1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药品监管安全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信用在药品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推行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信息共享、流程优化、服务便捷,为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企业、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在办理涉及药品监管安全领域等事项时,可使用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专用信用报告内容及出具方式

(一)报告内容:专用信用报告应包含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记录(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以及信用修复情况说明等。同时,注明报告的查询时间范围、出具机构及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二)获取方式

1. 线上获取:药品市场主体登录“信用甘肃”网站或甘肃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专用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获取电子版专用信用报告。

2. 线下获取:市场主体也可前往我局政务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打印纸质版专用信用报告。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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