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统计局
关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成效的报告
近年来,舟曲县统计局锚定“数据准、服务优、能力强”核心目标,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牵引,创新推行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通过建机制、精分级、强应用三项关键举措,有效破解传统监管中“大水漫灌”“监管不均”等难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火墙”,监管效能实现显著提升。
一、锚定规范引领,构建信用监管“制度框架”
为确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县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县域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舟曲县统计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该制度明确将统计调查对象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构建“评价—分级—监管—反馈”管理机制,依据主体信用状况细化为统计守信企业、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四个等级,并同步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清单,实现信用评价与日常监管的深度融合,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聚焦精准画像,完成信用等级“全面评定”
县统计局坚持“客观公正、动态精准”原则,以《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为评价标尺,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县统计调查企业开展全方位信用“体检”。评价过程中,组建由法制检查、专业统计、数据核算等多股室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工作组,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记录、信用承诺履行等多维度指标综合研判。截至目前,全县39家“四上”企业及12家“四下”重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全部获评统计守信企业,整体统计信用环境呈现“优良稳健”态势。
三、突出结果导向,释放信用监管“乘数效应”
县统计局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推行“信用等级决定监管力度”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对获评统计守信的企业,实施“信任式”监管,减少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信用风险苗头的企业,提前介入开展“预警式”指导,通过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业务指导培训等方式帮助规范提升;对出现轻微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跟踪复查”的监管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分类施策,既减轻了守信企业负担,又提升了监管精准度,统计数据报送及时率、准确率均有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提质增效”。
下一步,舟曲县统计局将持续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引入大数据监测、信用风险预警等智能化手段,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信用监管与统计服务深度融合,为打造更优统计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大统计力量。
舟曲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