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义务教育 > 正文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要求,凡涉及到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中国教育督导”平台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