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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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jyjl/2025-00025
 信息名称  2025年舟曲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开日期  2025-06-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教育局
 公开程序 

为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遵循《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指导,贯彻执行《2025年甘南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舟曲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应压实责任链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控辍保学与招生入学同谋划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力;精准摸排底数,在秋季开学前后联合公安、乡镇,全面摸清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情况,细致比对户籍与实际入学人数,同时严格落实“小学送、中学接”,避免升学环节出现辍学;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多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针对贫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制定“一生一策”帮扶方案,解决就学困难;动态跟踪管理,对县域外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掌握入学动态,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义务教育权益。

(二)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各校应建立常住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公安、社区定期摸排数据,提前预判入学需求。科学划定招生片区,结合学校布局、人口分布等因素,保持片区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充分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公示。针对报名超员情况,按既定规则录取,未录取学生协调至相邻片区入学。多校划片、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提前公开,集团化办学学校严格执行属地招生政策,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群众认可。

(三)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各校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竞赛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均衡编班,严禁设重点班。同时,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违规招揽生源、发布虚假信息。此外,要严控起始年级班额,杜绝新的大班额。

(四)全县须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试点及外语、体育、艺术等招生全面实施省级审核,开展项目评估并建立台账,严控校数、规模与范围。获批项目需公示报名、招生等信息及录取结果,未经省级审核的项目一律清理,县教育局不得擅自批准。小升初外语体艺类仅可考察兴趣潜质素质考察,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足篮排试点及数学科技类项目,须严守规定,杜绝掐尖与超范围招生。

(五)落实“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儿童入学权益,科学配置资源优化入学服务。为保障我县流动儿童依法及时入学,各校应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推动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义务教育权利。按常住人口规模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动态调整学位。在人口集中流入区域,加大学校招生计划,推动优质学校扩容,提高公办学校接收比例;在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人口集中流入区域,简化入学流程,取消附加条件,确保流动儿童仅凭居住证即可顺利入学,切实解决其就学难题。

(六)健全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关爱帮扶与教育优待推行“长幼随学”助力应入尽入。为保障我县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应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入学台账,落实教育资助与关爱帮扶,做好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同时,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家长自愿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解决多孩家庭接送难题,确保特殊群体应入尽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七)优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梳理招生环节精简流程材料。为保障我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各学校应全面梳理招生各环节,细化免试入学、特殊群体保障等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过整合重复步骤、明确办理顺序优化入学流程。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只保留核心证件与材料。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年满3周岁的幼儿(202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小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初中: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划片及入学规定

(一)幼儿园

1.舟曲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西城社区辖内幼儿、城背后、后坝村。

2.舟曲县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东城社区辖内幼儿、城背后、三眼村、月圆村、老城区13号楼以上区域内幼儿。

3.舟曲县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老城区13号楼以下区域内幼儿、马莲坪、河南新村、瓦厂、寺门嘴、皇庙山春场路坡下居住的幼儿、南门、东街。

4.舟曲县峰迭新区幼儿园招生范围:水泉社区辖内幼儿、水泉村、阴山村、(新区职工子女、8.8灾后新区安置户、新区异地搬迁户)。

5.舟曲县峰迭新区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秀城社区辖内幼儿、坝子村、(新区职工子女、8.8灾后新区安置户、新区异地搬迁户)。

(二)小学

1.舟曲县第一小学招生范围:北街、东街、南门、春场、瓦厂、城背后、北门、三眼、月圆、马莲坪、河南新村、罗家村及东城社区的适龄儿童。

2.舟曲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南街、西街、西关、城背后、后坝、南桥、江南花园、寨子、锁儿头及西城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3.舟曲县峰迭新区小学招生范围:水泉社区、秀城社区、水泉、阴山、坝子、(新区职工子女、8.8灾后新区安置户、新区异地搬迁户)。

(三)初中

1.舟曲县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坪定、城关、江盘。

2.舟曲县第一中学招生范围:峰迭、憨班、(新区职工子女、8.8灾后新区安置户、新区异地搬迁户)。

3.舟曲县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大峪、曲瓦、巴藏、立节。

4.舟曲县藏族中学招生范围:武坪、插岗、拱坝、曲告纳、大年。

5.舟曲县东山镇九年制学校招生范围:弓子石、中牌。

6.舟曲县大川镇九年制学校招生范围:果耶、池干、八楞、大川、南峪。

7.舟曲县博峪镇九年制学校招生范围:博峪。

(四)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新入学的学生,各学校均严格按照划片安排,在所划片的学校建学籍,如出现部分学生有择校行为,不去划片学校报名的学生,被选择的学校不得建学籍。如有无故录取其他片区学生的情况,一经发现,县教育局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如有特殊情况,只能择校的,报名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实际就读学校加注意见县教育局批准,可以转学籍。户籍在县外的进城务工子女,在实际就读学校建学籍。

(五)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宣传、摸排

1.7月10日起,各校开始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

2.各小学校长要履行好“小学送”直接责任,把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送到划片招生的初中学校,并通过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方式,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盲目流动跟踪全程对学生从毕业至初中就读进行严密监控,精准掌握学生去向轨迹及最终就读初中学校,直至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全部送入初中学校报到就读后才算完成教育任务。对个别没有到初中上学的,必须弄清原因及去向,并将准确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3.各初中学校校长为“中学接”第一责任人,要照单全收各划片招生小学毕业生,绝不能置身事外或设置障碍,组织专人深入招生区了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本人及家庭情况,对照名单,核准人数,提前摸清学生就读本校意愿,精准掌握未在本校报到就读学生的去向及就读学校学生报到结束后,要及时把招生情况反馈至县控辍办及相关小学。

(二)报名时间

1.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新生在7月初开展预报名摸底活动,根据预报名情况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2.开学报名时间严格按照州教育局下发校历时间执行。

3.各小学、初中进城务工子女严格控制择校生人数,只有按照规定(附件1)达到要求的学生可以择校,其余学生务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入学,不准随便招收。

(三)分班要求。9月初,各中小学完成分班工作。一年级、七年级采用随机分班,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小学班额原则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不超过50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考(测)试、考核、面试等。

(四)学籍招生与注册录入

1.各小学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时段要求完成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学前教育学籍的学生)和新生注册(无学前教育学籍的学生)工作,初中要按时完成招生(含小学毕业跨省就读招生)工作,10月15日之前,全县完成中小学学籍录入工作,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片,确保2025年秋季新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全部入学,督促学校持续落实好“小学送、中学接”制度,精准追踪全县六年级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的情况,未在初中就读的第一时间报乡政府和教育督导部门,直至全部升入初中就读,确保各学段入学无缝对接。

2.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必须出具户籍所在乡镇发放的《入学安排通知书》等相关证明到指定学校报名。


舟曲县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公开平等、就近入学、先公后民、顺序安排、基本保障”原则,结合本县实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25年要求在本县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籍所在外县的进城务工人员:

1.户籍证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制度改革涉及新落户学生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2.居住证:城关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其他证件:就读一年级需提供接种证或保健手册,就读七年级需提供完成小学学业的相关证明。

(二)户籍所在本县的进城务工人员:

1.户籍证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制度改革涉及新落户学生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2.居住证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要求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村(居)委盖章。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其他证件:就读一年级需提供接种证或保健手册,就读七年级需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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