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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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jyjl/2026-00053
 信息名称  舟曲县2026年基于教学能力评估的教师合理流动工作公告
 公开日期  2026-07-3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教育局
 公开程序 

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舟曲县2026年基于教学能力评估的教师合理流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教师合理流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依据与原则

依据国家及省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遵循“按需流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开展本次教师流动工作。

二、流动学校岗位需求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科

学段

需求数量

岗位及人员要求

1

舟曲县曲瓦乡中心小学

数学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2

舟曲县巴藏镇中心小学

数学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3

舟曲县大峪镇中心小学

数学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4

舟曲县立节镇中心小学

英语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5

舟曲县憨班镇中心小学

语文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6

舟曲县峰迭镇中心小学

音乐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7

舟曲县坪定镇中心小学

英语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8

舟曲县东山镇九年制学校

数学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9

舟曲县南峪乡中心小学

音乐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0

舟曲县大川镇九年制学校

数学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1

舟曲县插岗乡中心小学

数学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2

舟曲县曲告纳镇中心小学

英语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3

舟曲县曲告纳镇大年小学

英语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4

舟曲县博峪镇九年制学校

语文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15

舟曲县第一小学

语文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16

舟曲县第二小学

体育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17

舟曲县峰迭新区小学

语文

小学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数学

1

18

舟曲县第一中学

历史

高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19

舟曲县第二中学

物理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化学

初中

1

20

舟曲县第三中学

语文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人员不限

21

舟曲县初级中学

物理

初中

1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与设岗学科一致,仅限十三类人员申请


合计



23


三、申请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因目前教师紧缺学校人员编制基本满员或超编,根据编制部门“满员或超编单位不能进人”的原则,不能新调入机构编制内教师,此次评估流动主要面向全县各中小学校中教师资源相对富余的“十三类”人员(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十三类”人员);

2.编制满员或超编紧缺学科教师的学校,只能从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十三类”人员中进行评估流动;

3.部分有空编紧缺学科教师的学校,可以从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或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十三类”人员中进行评估流动;

4.新、老城区学校中自愿申请到乡镇学校(峰迭、城关、江盘、南峪学校除外)任教的“十三类”人员,可不参与评估直接流动;新、老城区学校中自愿申请到乡镇学校(峰迭、城关、江盘、南峪学校除外)任教的非“十三类”人员,在调入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不参与评估直接流动。此类人员不占公布需求学校的名额;

(二)申请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服务期满的“十三类”人员和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中,申请参加需求学校评估流动的教师,原则上需在偏远乡镇(博峪)学校工作满6年或其他乡镇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至少有一个优秀),在现岗位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师德师风优良;

5.服务期满符合第(一)条之4款规定的自愿申请流动的教师,均不受第(二)条之4款关于工作年限和考核优秀要求的限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核心流程

本次流动以教学能力评估(讲课)为主。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月4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评估流动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现所在学校提交《舟曲县教师合理流动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老城区学校中自愿申请到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流动)后统一上报教育局。

2.学校初审。现所在学校对参加评估流动的教师依据学科分类整理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签署初审意见(是否同意其申请流动)。初审通过的,由学校将申请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拟流入学校。拟流入学校汇总申请人员名单,填写《舟曲县申请流动教师信息表》(附件2)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至县教育局。(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教师的申请。如有争议,教师可向教育局申诉)。

3.教育局复审。县教育局对参加评估流动的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确定拟进入教学能力评估人员。

(三)所需材料:

1.《舟曲县教师合理流动申请表》;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考核表;

4.在偏远乡镇学校工作满6年或其他乡镇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印证材料(调动或分配文件)。

六、讲课评估安排

1.时间:2026年8月5日—8月6日

2.形式:提前1—2天告知课题范围,采用抽题讲课形式。  3.评分标准:严格计时,准备时间2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评委独立打分,统一使用《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七、成绩构成与拟流动人选确定

1.成绩构成:以评估(讲课)成绩为主。

2.人选确定: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拟流动人选。

八、纪律要求与监督举报

1.严禁任何弄虚作假、托人说情、干扰评委工作等违纪行为。

2.监督举报电话:0941-5122148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41-5186199


附件1 舟曲县教师合理流动申请表.docx

附件2 舟曲县申请流动教师信息表.xls


舟曲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附件【附件1 舟曲县教师合理流动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 舟曲县申请流动教师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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