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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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2-00034
 信息名称  两部门: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
 公开日期  2022-05-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5月10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按照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另外,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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