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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rmzf/2024-00001
 信息名称  舟曲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公开日期  2024-02-0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舟曲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甘南法办发〔2023〕6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牢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县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项目和年度专项督查项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全年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236次,举办法治讲座20余场次、专题巡回宣讲30余场次。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审议、印发《2023年舟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年初及时向州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完成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习7271名,1400余名党员干部完成集中轮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学法20余次。

(二)强化督查考核,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成效。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印发《舟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召开2次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和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题。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2023年对19个乡镇和各部门“八五”普法、依法行政、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了2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0条,目前已整改8条,2条正在整改。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舟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平时督查、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等方式,全面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锚定职能定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对2022年梳理出的1474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更新,全面推动权责清单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二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以“放管服”为抓手,放宽准入、优化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行线下“一网通办”和线上“一窗通办”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及员工社保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六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实现了“一次办结”,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全县市场主体平稳发展。截至12月底,全县新增市场主体达1254户,增速10.8%。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共271套,1355枚,费用176150元。三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不见面审批和独任审核制,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下载注册掌上通APP,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全程实现零见面审批,年内利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10户,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四是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制定印发《舟曲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年复议机构及乡镇进企业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及时认领和完成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舟曲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的评估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32条。充分发挥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全年受理投诉举报2件,已依法予以答复解决。

(四)聚力业务赋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县6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业务知识培训,统一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场次,举办权责清单业务动态管理相关业务知识讲座1场次,各行政执法单位举办培训10余场次。二是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宣传月活动,全年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本),受教人数达1.5万余人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印发3件,按照要求全部报备。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是重大事项决策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列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年县政府3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参与涉法事务67件(次)。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政府重大事项政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3件。六是不断规范乡镇执法赋权工作。为了使乡镇更好地承接好赋予的执法职权,县司法局积极指导乡镇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组建宣讲团到乡镇开展有关执法职权的承接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19场次。同时督促县交通运输局等9个涉及赋权部门在优化承接事项流程和规范执法行为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乡镇行政执法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防止出现执法真空地带。

(五)提升服务质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共清理出16名已经调离或者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组织95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公示行政执法重大处罚清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15个县直执法单位建立了自由裁量权基准,16个县直执法单位公布“两轻一免”清单共279条,重点领域执法人员采用“柔性”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0余件。四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案卷评查和联合督察为抓手,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助推执法质量提升,成立案卷评查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6至10月做出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11月底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监督机构开展联合督察,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一次“大体检”,督察期间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五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州安排部署,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自查问题8个,其中县公安3个,县交通运输局5个,均已整改完成。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执法理念方式明显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明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进、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六个明显”工作目标。

(六)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应急管理法制能力。一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发挥基层站所监管作用、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等措施,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次,检查危化、烟花爆竹企业46家(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5份,排查隐患7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为100%。深入47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查处隐患问题5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33份。开展督导检查12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5家次,排查一般隐患246处,完成整改241处。下发《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12份、《安全质量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涉及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紧紧盯住自然灾害“防减救”。加强和推进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全县划分为548个网格1926个联防组,选配548名网格长1926名联户长开展防汛知识宣传、隐患排查、防汛演练等工作,确保汛情、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全年组织森林防火督查检查20余次,规范有序发放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484万元,惠及18个乡镇6285户24631人。三是稳稳筑牢应急救援“压舱石”。通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干部能力提升、认真履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全面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修订完善《舟曲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45个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396场次,参演人员3.6万余人次,成立县乡村三级突发事件应急队伍429支13610人,为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超轻型卫星电话、摄像机等专业设备11部,配备越野摩托车、通讯保障车2辆。为乡镇和部门配备卫星电话58部,在全省率先建成370M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有效提升全县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七)聚焦社会稳定,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主抓手,充分运用“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狠抓问题源头治理,调解矛盾纠纷341件,调解率达98%以上,2023年1月,被国家信访局评为2022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二是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围绕重点领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全年受理信访案件202件次,化解率93%,未发生影响重大的进京、赴省、去州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三是加强行政案件办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件(1件撤回申请,11件审理终结)、行政应诉案件2件,未出现纠错案件。四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全年协助州公证处咨询预约公证70余件,解答各类咨询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指派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69起,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5份,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

(八)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政务服务公开透明。一是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对20个单位15个项目进行了依法审计,核减投资1634.51万元。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作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通过行政复议化解公安、财政、司法等领域行政争议12件。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动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省、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四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创业等相关政策,发布税收、金融、招商等热点焦点事项4600项,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九)全面统筹协调,“八五”普法纵深推进。一是紧抓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结合“3·15”“6·26”等特殊节点,积极开展联合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紧抓重点普法任务开展宣传。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第九个法治宣传、行政复议改革、《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月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紧抓重点对象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学生开学季,积极组织普法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法律课堂进校园”活动,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四是争创普法品牌开展宣传。为进一步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县司法局积极谋划,充分结合舟曲楹联文化,倾力打造“楹联普法”品牌,通过雅俗共享、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撰写普法楹联作品150副,通过“法律八进”、基层法治文化行等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普法效果。五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各单位深入乡镇、部门、企业、村组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全县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举办普法培训班30余班次,受训人数达2万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17场次,参考人数0.7万余人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30余次,开展普法知识图片巡回展示和现场法律咨询60余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书写和张贴各类普法标语400余条,印制法治宣传品(宣传袋、围裙、纸杯)0.8万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依然缓慢,在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遵循还不够到位。二是对行政柔性执法掌握不够精准。部分执法单位“两轻一免”清单梳理工作较为滞后,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和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专业法律人才较为缺乏。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专业要求高,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中专业法律人才匮乏,办案经验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全县行政执法业务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行乡镇社会管理权限落实落细。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将执法“温度”和“力度”相结合,树立亲和力和感召力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后集中行使复议职责办理要求,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五)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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