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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gajl/2025-00015
 信息名称  舟曲县依法对以非正当方式反映诉求人员进行教育训诫
 公开日期  2025-08-1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公安局
 公开程序 

为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合理、理性、有序表达诉求,8月14日,舟曲县公安局针对辖区群众杨某某、冯某某等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以非正当方式反映诉求的行为,现场对涉访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结合具体案例详细宣讲信访法规政策,明确告知合法信访渠道及违规后果,并依法出具训诫书。杨某某、冯某某等人深刻认识到错误,承诺今后将通过正规途径表达诉求。

舟曲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大对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观念,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必须依法、依规、逐级有序表达正当诉求。无理信访、重复上访以及任何企图通过缠访、闹访、越级走访、以访施压等非法手段谋求不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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