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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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rlzyhshbzjl/2024-00008
 信息名称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的公告
 公开日期  2024-03-0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程序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有关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的政策公告如下:

在舟曲县内注册运营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

省上下达我县创业带动就业补助资金共计15万元,以审核后符合奖补的企业申报先后顺序发放,发完为止。

特此公告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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