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舟曲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布《关于舟曲县境内长江流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持续强化对白龙江流域禁捕水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垂钓等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人员无视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在县域自然水域进行非法垂钓。现将相关非法垂钓人员曝光如下:
1.2025年4月28日10时许,舟曲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石门坪水电站库区舟曲岸白龙江边有外地在人非法垂钓,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询问,马某某、毛某、李某3人均为宕昌籍人员,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渔获物,其行为未对鱼类资源造成实质损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现场宣传了长江十年禁渔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法没收其垂钓工具,并将其劝离了现场。

2.2025年5月28日8时30分许,舟曲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峰迭新区舟曲一中前方白龙江边有人非法垂钓,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苏某系江苏籍自驾游游客,当晚住宿于御景大酒店,次日早晨散步时见白龙江有鱼,遂起垂钓之意。经现场勘查,未发现非法渔获物。鉴于其行为未对鱼类资源造成实质性损害,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宣传了禁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将其劝离了现场。

3.2025年5月29日10时许,王某某在巴藏水电站库区白龙江边非法垂钓时,被舟曲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政巡河人员当场抓获。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渔获物,未对鱼类资源造成实质损害。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禁渔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没收其垂钓工具。

4.2025年5月29日11时许,张某某、李某某二人在凉风壳电站下游约300米处的白龙江边非法垂钓时,被舟曲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政巡河人员当场抓获。现场勘查发现,其渔桶内有1条约5厘米长的小鱼。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随后将小鱼放归白龙江中,并依法没收二人鱼竿、钓鱼包、鱼饵等全部钓具,同时开展批评教育,普及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下一步,舟曲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织密执法监管网络,聚焦全县重点水域,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垂钓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禁渔期良好秩序,全力守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