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涉农补贴 > 正文

 索 引 号  czjl/2024-00008
 信息名称  关于《舟曲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调整)》的报告
 公开日期  2024-09-0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财政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调整)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实际,制定了舟曲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调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以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村振兴规划为依据,尽可能把纳入整合范围内的各类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将各类财政涉农资金捆绑起来,统筹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农户发展。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实现财政涉农资金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就业增收。确保2024年全县巩固扶持三类户631户2760人,历年脱贫户5569户22360人实现稳定增收的任务目标,使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三、整合资金规模及来源

舟曲县2024年整合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文件规定,将涉农资金整合规模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共整合资金19716.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18.8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18.86万元);省级资金179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8万元)。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4年共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9716.86万元。农村产业发展方面投入13348.6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6230.25万元,其他方面138万元。农村产业发展方面投入资金占整合资金的67.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占整合资金的31.6%,其他方面投入资金占整合资金的0.7%。

农村产业发展方面投入整合资金13348.61万元。

(一)种植业投入资金8508.15万元

1.到户产业项目1846.249万元。1)扶持全县“三类户”421户2730人当年发展特色种植业,共需补助资金232.155万元。补助标准为:种植党参、大黄、黄芪、羌活、独活这五类中藏药材的,每亩补助1200元(采取分年度扶持政策,第一年900元、第二年300元);种植板蓝根、柴胡这两类中藏药材的,每亩补助500元;种植其他药材每亩补助700元;种植羊肚菌每亩补助5400元;种植茄果类蔬菜每亩补助900元,种植叶菜类蔬菜每亩补助400元;种植大蒜每亩补助900元;种植花椒每亩补助600元。(2)扶持全县“历年脱贫户”3155户12324人当年发展特色种植业,共需补助资金1614.094万元。补助标准为:种植党参、大黄、黄芪、羌活、独活这五类中藏药材的,每亩补助1200元(采取分年度扶持政策,第一年900元、第二年300元);种植板蓝根、柴胡这两类中藏药材的,每亩补助500元;种植其他药材每亩补助700元;种植羊肚菌每亩补助5400元;种植茄果类蔬菜每亩补助900元,种植叶菜类蔬菜每亩补助400元;种植大蒜每亩补助900元;种植花椒每亩补助600元;土酒每斤补助10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现代农业产业园731.22万元。舟曲县立节镇杰迪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731.22万元。立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三期项目计划新建:挡墙(A区挡土墙,B、C区两侧沟道挡土墙,B、C区中间路面硬化,C区侧面挡墙),A区大棚截水沟、场地平整、供水供电、配套用房及设施(仓库、包装车间、水肥车间、公共卫生间等)、给排水管路、保温型单拱温室等,B区温室内部设施提升改造,C区温室内部设施提升改造、智能玻璃温室内部设施、保温型单拱温室及内部设施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立节镇

3.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5103.72万元。舟曲县绿脉农业科技示范园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20万元;舟曲县黑水坪、城马村多肉基地建设项目1691.1315万元;舟曲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11万元;舟曲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400万元;舟曲县“百村千户万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400万元; 黑水坪多肉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142.59万元;舟曲县饲料原材料生产基地防护工程建设项目81万元;舟曲县曲告纳镇岔希村黑木耳菌种厂提升改造项目58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及科技支撑120万元。舟曲县低产花椒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20万元,对项目区现有劣质、衰老、低产花椒园采取高接换优、整形修剪、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进行提质增效改造,配套购置相应加工设备(烘干机、筛选机)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156.96万元。舟曲县梁家坝村、泄流坡村庭院经济千万增收工程建设项目36.96万元;舟曲县赞嘎村、拱玫村庭院经济千万增收工程建设项目12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6.农产品加工、储藏400万元。舟曲县蚕茧制品制作车间建设项目280万元;舟曲县豆制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20万元;舟曲县溪岭村庭院经济千万增收工程建设项目10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7.品牌培育与产销对接150万元。舟曲县大川镇特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项目150万元,依托舟曲县德祥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桥子村建设以桑茶系列产品为主的县域特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电商销售平台建设、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二)养殖业3749.836万元

1.到户产业项目1040.346万元。1)扶持全县“三类户”294户1302人当年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共需补助资金232.155万元。补助标准为:养殖黑土猪每头补助500元;养殖中华蜂每箱补助400元;养殖从岭藏鸡每只补助20元。共需资金130.27万元;(2)扶持全县“历年脱贫户”2218户8792人人当年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共需补助资金232.155万元。补助标准为:养殖黑土猪每头补助500元;养殖中华蜂每箱补助400元;养殖从岭藏鸡每只补助20元。共需资金868.39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485万元。1)舟曲县从岭藏鸡选育扩繁基地提升建设项目(从岭藏鸡产业园)130万元,为舟曲县从岭藏鸡选育扩繁基地引进种鸡,开展种源保护,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舟曲县黑土猪选育扩繁基地提升建设项目(黑土猪产业园)220万元,为舟曲县黑土猪选育扩繁基地购置黑土猪种猪和能繁母猪,进行选育扩繁,进一步做特全县黑土猪产业;(3)舟曲县黑土猪选育扩繁和生态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 绿色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159.49万元。舟曲县黑土猪标准化生态散养基地建设项目159.4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及科技支撑100万元。舟曲县纹党蜜生产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100万元,依托舟曲县博峪纹党花蜂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纹党蜜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无菌生产车间150,购置全自动新型灌装生产设备1套。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武坪镇)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1965万元。舟曲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扶持项目1965万元,制定舟曲县2024年分产业发展培育扶持奖补方案,细化扶持奖补标准和措施,对县域内当年扩大中藏药材、从岭藏鸡、中华蜂、黑土猪、花椒、羊肚菌(含食用菌)和其他特色产业进行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能够辐射带动产业发展的农户和经营主体,按照奖补标准予以扶持奖补,充分调动群众和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促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370万元

1.乡村旅游——产业发展370万元。舟曲县杰迪村庭院经济千万增收工程建设项目37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立节镇)

(四)其他项目720.62万元

1.曲告纳镇黑木耳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120万元;2.东山镇湾里村华莲坪中藏药材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15.38万元;3.坪定镇坪定村综合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15.37万元;4.舟曲县头沟坝村千亩中藏药材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220.87万元;5.憨班镇杭嘎村产业路建设项目11万元;6.峰迭镇水泉村产业路建设项目63万元;7.江盘镇云台村产业灌溉水渠建设项目46万元;8.插岗乡古当村产业路建设项目60万元;9.武坪镇亚下村产业路建设项目25万元;10.武坪镇哈迭村产业路建设项目79万元;11.舟曲县武坪镇冷水鱼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万元;12.博峪镇柱龙诺村产业路便桥建设项目3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6230.25万元

(一)农村公路1765.19万元

1、曲瓦乡扎路村护坡墙建设项目53万元;2、巴藏镇巴寨沟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0万元;3、立节镇水地村次拉山组排水渠及挡墙建设项目50万元;4、大峪镇大坪村护坡墙建设项目27万元;5、大川镇通化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万元;6、大川镇石门坪村村道建设项目17万元;7、八楞乡阴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万元;8、八楞乡西岔村护村护田山洪沟道治理项目180万元;9、拱坝镇托诺村村道护栏建设项目115万元;10、插岗乡恰瓦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1万元;11、武坪镇桥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2万元;12、博峪镇擦合代古村道建设项目27万元; 13、曲瓦乡拜藏村边藏组沟道治理项目50.08万元;14、果耶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万元;15、憨班镇黑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9万元;16、城关镇锁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3万元;17、城关镇沙川村产业路护坡墙建设项目75万元;18、武坪镇桥子村阳山组挡土墙及道路建设项目70.51万元;19、大峪镇老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8.1万元;20、博峪镇卧欧诺村产业路建设项目61.5万元;21、舟曲县江盘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二)农田水利建设414.4万元

1、巴藏镇前北山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135万元;2、武坪镇哈迭村护村护田防洪堤建设项目156万元;3、南峪乡黑水沟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58万元;4、曲告纳镇岔希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50万元;5、峰迭镇咀上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

(三)饮水安全550万元

1、舟曲县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大峪镇大坪村下板子组水源1座,管道3.2km,蓄水池1座;大坪村阿阳坡组水源1座,管道2.7km。拱坝镇片片村片片组水源1座,蓄水池1座,管道3.6km。武坪镇哈迭村大海沟组水源1座,管道2.7km,防冻井2座。巴藏镇溪岭村一、二组水源1座,管道3.6km。舟曲县乡镇饮水物资库房补充物资;2、舟曲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00万元;3、大川镇石门坪、梁家坝、龙江小区饮水管道改建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大川镇)

(四)农村综合改革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500.66万元

2024年舟曲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3500.66万元建设7个(头沟坝村、花年村、城外村、坝里村、斜坡村、岔吾古村、恰子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深入推进村庄内部“垃圾、塘沟、废弃物、乱搭乱建”清理整治,拆除塌房烂院、残垣断壁,整修村内排水沟渠,硬化村内道路,整修村内不稳定墙体,提升村容村貌,努力实现村庄风貌革命性变化(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详见附表2《项目计划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其他方面138万元

(一)就业78万元

1.就业培训78万元。舟曲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全县有意愿的已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让群众掌握一技之长,更好的促进群众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60万元

舟曲县宣传推广低氟边销茶(健康饮茶)项目60万元。按照省州民委的要求,为全县曲瓦乡、巴藏镇、立节镇、憨班镇、峰迭镇、城关镇、东山镇、江盘镇、南峪乡、大川镇、八楞乡、插岗乡、拱坝镇、曲告纳镇、博峪镇、武坪镇、果耶镇3000户“三类户”及困难群众采购低氟边销茶。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五、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和上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衔接各涉农项目主管单位,归集本年可整合资金规模,并反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按项目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按时向省、州财政部门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等。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合和乡村振兴规划以及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需求清单梳理汇总,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责任。

3.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局、环保局、人社局等部门)。根据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年度预算资金规模,提出本行业部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做好项目库建设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本单位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

4.乡镇。负责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对村级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乡级汇总,并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予以公示,并上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乡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整合资金的责任,全力支持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统筹涉农资金的使用,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资金整合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部门沟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衔接沟通,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联席协调制度,及时通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上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进展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资金整合平台指导意见、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新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资金报账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资金监管。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督重点,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要向社会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主动聘请第三方独立监督,项目实施乡村要实行公示制度,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

(五)开展绩效评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附件:舟曲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定(1).xlsx
上一条:舟曲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开2024年舟曲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目录清单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