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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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wtgdhlyjl/2026-00009
 信息名称  关于严禁文化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的通告
 公开日期  2026-04-24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程序 

关于严禁文化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的通告

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

为规范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核心。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就严禁文化娱乐场所超时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营业时间规定

即日起,舟曲县内文化娱乐场所,包括KTV、音乐餐吧等歌舞演艺以及电子游艺游戏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一律不得营业,必须在凌晨2时前停止经营、清场闭店。

二、强化经营主体责任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时间、监督举报电话,提前做好清场准备,杜绝超时营业、噪音扰民等行为。

三、加强联合执法检查

舟曲县文旅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采取错时检查、夜间巡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对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及雇佣未成年人、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

四、依法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超时营业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五、畅通举报监督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41-5123123(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2345舟曲县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对举报线索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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