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上通知要求,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鼓励学生在学籍地参保。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每人700元,人均筹资总额每人每年110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参保后设置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三、享受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1.享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2.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3.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4.享受谈判药品医疗待遇;5.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6.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7.农村低收入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四、以下人群可以享受政府参保资助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实行全额资助;2.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按照310元标准定额资助;3.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250元标准定额资助;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按照100元标准定额资助。
根据不同资助方式优化完善参保费用征缴流程,确保人费对应、足额征缴。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五、缴费渠道
(一)线下渠道
1.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人持身份证可就近到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2.集中收缴:由缴费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收缴。
(二)线上渠道
1.“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第一步,点击【我要缴费】,进行实名认证,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进行授权;第二步,点击【我要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点击下一步;第三步,选择【应缴费额】,核对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
2.微信缴费。第一步,打开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第二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3.云缴费APP。第一步,注册并登录云缴费APP,点击社保代收,选择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二步,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确认缴费金额和经办机构,点击下一步,确认缴纳年月和账单金额;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支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商家。


4.网上(掌上)银行缴费。下载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手机APP或登录其网上银行相关社保缴费功能模块进行缴费(操作方法见各商业银行社保缴费操作说明);
5.支付宝缴费。第一步,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第二步,选择【居民医保缴费】;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缴参保。第一步,打开微信小程序(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家庭共济】—【绑定共济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共济管理】—【个账城乡居民保险代缴】;第二步,选择代缴成员;第三步,确认完成缴费;
7.新生儿参保缴费。10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当年新生儿医疗保险等特殊缴费业务需在医保经办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前往各银行网点办理,也可使用“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中“特殊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2026年度启动实施参保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为:
(一)连续参保激励。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5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额度保留。
(二)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75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提额部分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7万元。
(三)断保约束。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断保人员再参加居民医保的,每断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降低3500元;同时,参保后设置3个月(90日)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30日)。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可减少1个月(30日)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180日)。补缴标准按当年参保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后断保期间待遇不追溯。
六、咨询电话
舟曲县医保局:0941-5126085 0941-5126007
请广大城乡居民务必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自身医疗保障待遇连续有效。
特此公告。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曲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