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告知书
全县各参保人员:
您好!为落实省、州医保工作部署,我县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医保政策。为让全县参保人员清晰地掌握政策细则,现将慢特病保障范围、申报认定、待遇规则及就医结算等相关事宜向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告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参加全县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病种及保障范围
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分两类管理,Ⅰ类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共63个病种;Ⅱ类为我州纳入实施的病种,共5个病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支付比例、支付限额和复审期限详见下表,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职工最多可以申报三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城乡居民最多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
表一: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待遇支付标准



三、认定机构
参保人员罹患门诊慢特病需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确诊,申办及认定的医疗机构有舟曲县人民医院、舟曲县妇幼保健院、舟曲县中藏医院。
四、申报资料
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患者本人近半年内的与所申请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资料。病种不同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有所差异,办理时请及时咨询,联系电话:0941-5126085,0941-5126007.
五、有关待遇政策
1、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城乡居民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与定额(500元)之和。城乡职工申报三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三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与定额(500元)之和。
2、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以自然年度为待遇享受周期,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当月开始享受待遇,认定后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认定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本年内剩余月份,取整数确定。
3、参保人员确需变更或新增病种的,需重新进行病种申请认定。本年度内未产生费用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做变更,本年度内已产生费用的病种不予变更(变更为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10个病种的除外)。
六、就医购药
1、门诊慢特病患者经病种认定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州内任意一家具有诊疗能力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站式”结算。
2、已申办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时,无需备案,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3、参保人员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认定通过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个病种,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4、因特殊原因未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费用,持门诊发票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