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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3-00203
 信息名称  关于村级党组织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
 公开日期  2023-07-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关于村级党组织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

当前,我州多地出现连续强降雨,防范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进入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委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村级党组织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示如下:

及时组织党员群众地毯式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要加强隐患排查。地质灾害、危旧房、围墙、护坡、排洪渠、涵洞、挡土墙、高压线铁塔等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将零散牧场住户、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河道、矿区地带的临时居住人员等纳入排查疏导管理范围,加强对学生、老弱病残孕等群体的摸排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加强应急推演。充分发挥“民事村办”服务平台作用,积极调动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长、联户长等力量,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岗,划设党员责任区,开展应急演练、值班备勤、志愿服务、抢险救灾、水域救援、搜救解困、道路疏通等,抓紧抓实防汛备汛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汛期灾害风险。

三要加强应急预警。充分发挥推进支部联建全覆盖行动机制作用,强化同气象、水务、应急、公安、消防、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动态会商研判,细化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完善预报预警响应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和群众避险转移措施,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牧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乡村“小喇叭”、微信群发布等各类宣传媒介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防险避险宣传教育,每天至少推送1次以上安全自救知识、汛期安全注意事项和自我防护措施等,提醒广大群众遇有汛期暴雨天气,非必要情况尽量减少外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防范和抗灾自救能力。

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发动党员群众,以实际行动筑牢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红色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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