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曲县公安局按照《舟曲县关于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通过“花开舟曲”“平安舟曲”等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积极引导群众有序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仍发现有少数居民违反通告规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现对违法情况曝光如下:
12月30日8时许,峰迭派出所民辅警接到举报有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取证,金某如实陈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金某的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金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燃放不仅污染环境,还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