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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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2857-545
 信息名称  舟曲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公开日期  2014-06-2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安全实施条例》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 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三、适用范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具体包括: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客运车辆发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货运车辆与客运车辆之间以及载货车辆发生的倾覆等突发情况影响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四)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载运危险物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毒害、泄漏、传播或爆炸可能的。

四、 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 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舟曲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紧密配合,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二)工作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置,协调有关乡镇及单位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3、现场指挥组职责:现场指挥组由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4、事故救援组职责:协调事故现场的行车指挥工作;协调救援力量支援和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车辆、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调查组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

6、秩序维护组职责:协助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维持现场周边交通秩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7、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五、工作步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属地原则为主。具体步骤如下:

(一)快速反 一指在发生本预案范围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提出处置原则和要求,及时派出人员参与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理工作。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对领导小组负责,有绝对的指挥权,防止出现和杜绝多人指挥、交叉指挥、现场混乱等情况的发生。

(二)快速出警,及 施救。各工作组接到命令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到达现场后,应当加强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轻、重伤基本清楚,现场死亡人数准确,载运危险物品种类、数量清楚,泄漏情况及潜在危险清楚,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先救人为主,事故救援组在急救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简单处置完毕后,事故救援组协助急救人员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往车辆。

(三)采取措施,保 安全。秩序维护组要以保护群众安全、保护现场完整、保证交通畅通为原则,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在事故中心现场使用警戒带或发光、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后50-100米设置警示标志。对于载运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采取疏散现场人员、切断交通等措施,在距离中心现场1000米处设置警告和隔离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指挥勘察、救援、救护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区;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四) 调查失。事故调查组要认真完成对事故现场的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快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做出评估。

(五)落 保障,避免问题后勤保障组要认真接待新闻媒体记者,避免记者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避免出现不良和不实报道;要负责好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六)消除障碍,恢 交通。事故救援组要在事故处理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现场施救单位派出救援车进行施救,并拖运事故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秩序维护组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要组织人员和车辆依次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后,应视为应急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七)后期 理。各工作组要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定期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一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听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人员调集和车辆、器材、设备的调配指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3、参加紧急处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行动缓慢、贻误战机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政府办 ‖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6-23 浏览次数:31

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安全实施条例》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 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三、适用范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具体包括: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客运车辆发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货运车辆与客运车辆之间以及载货车辆发生的倾覆等突发情况影响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四)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载运危险物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毒害、泄漏、传播或爆炸可能的。

四、 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 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舟曲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紧密配合,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二)工作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置,协调有关乡镇及单位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3、现场指挥组职责:现场指挥组由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4、事故救援组职责:协调事故现场的行车指挥工作;协调救援力量支援和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车辆、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调查组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

6、秩序维护组职责:协助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维持现场周边交通秩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7、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五、工作步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属地原则为主。具体步骤如下:

(一)快速反 一指在发生本预案范围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提出处置原则和要求,及时派出人员参与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理工作。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对领导小组负责,有绝对的指挥权,防止出现和杜绝多人指挥、交叉指挥、现场混乱等情况的发生。

(二)快速出警,及 施救。各工作组接到命令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到达现场后,应当加强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轻、重伤基本清楚,现场死亡人数准确,载运危险物品种类、数量清楚,泄漏情况及潜在危险清楚,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先救人为主,事故救援组在急救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简单处置完毕后,事故救援组协助急救人员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往车辆。

(三)采取措施,保 安全。秩序维护组要以保护群众安全、保护现场完整、保证交通畅通为原则,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在事故中心现场使用警戒带或发光、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后50-100米设置警示标志。对于载运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采取疏散现场人员、切断交通等措施,在距离中心现场1000米处设置警告和隔离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指挥勘察、救援、救护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区;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四) 调查失。事故调查组要认真完成对事故现场的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快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做出评估。

(五)落 保障,避免问题后勤保障组要认真接待新闻媒体记者,避免记者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避免出现不良和不实报道;要负责好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六)消除障碍,恢 交通。事故救援组要在事故处理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现场施救单位派出救援车进行施救,并拖运事故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秩序维护组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要组织人员和车辆依次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后,应视为应急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七)后期 理。各工作组要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定期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一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听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人员调集和车辆、器材、设备的调配指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3、参加紧急处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行动缓慢、贻误战机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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