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舟曲县供电公司
关于舟曲县第十六届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舟曲县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乡镇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作用和效益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公司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公司主要领导针对集中供暖电价情况进行讨论,我单位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的文件要求,对居民分户电取暖、居民集中电取暖、工商业取暖设置了峰平谷时段的优惠政策:
一、用电情况
(一)居民集中取暖用电情况
(1)适用范围: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用户:一是采用电锅炉或热泵技术等集中供暖企业;二是采暖负荷受电变压器容量达到315千伏安及以上;三是居民供热面积比例超过总供热面积50%; 四是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供暖”等项目。
(2)电价标准:采暖季,执行大工业输配电价标准和相应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基本电费减半执行,谷段时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的50%执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标准执行,各时段溢出电量和偏差电量按我省市场化交易结算规则执行;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由各供电单位按照保底供电结算原则结算,取暖期各时段电度输配电价和基本电价均按国家核定标准执行,不执行减半措施。非采暖季,根据用电负荷性质执行相应电压等级非工业电价类别和相应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
(3)时段区间。采暖季,谷段为每天 1:00-5:00、11:00-17:00;峰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平段为每天0:00-1:00、5:00-7:00、9:00-11:00、 17:00-18:00。非采暖季恢复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段。
(二)工商业取暖用电用电情况
(1)适用范围。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电取暖用电;二是满足适用范围的除执行居民分户取暖和居民集中取暖用电政策之外的其他各类用户电取暖用电。
(2)电价标准。执行非工业电价标准和相应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采暖季,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谷段时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标准的50%执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标准执行,各时段溢出电量和偏差电量按我省市场化交易结算规则执行;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各时段用电价格对应执行一般工商业(非工业)用电目录电价。非采暖季,根据用电负荷性质执行相应电压等级非工业电价类别。
(3)时段区间。采暖季,谷段为每天1:00-5:00、11:00-17:00;峰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平段为每天0:00-1:00、5:00-7:00、9:00-11:00、17:00-18:00。非采暖季恢复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段。
二、治理措施
1.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推广清洁能源使用。鼓励居民和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供热设备,并按照发改委颁布的政策文件,给予电价优惠;宣传峰谷电价优惠政策,鼓励用户在谷段用电,企业错峰用电。
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供热管理,规范用户行为,减少能源浪费和损失。
4.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三、执行情况
目前曲瓦、巴藏、立节、坪定、东山、大川、果耶、八楞8个乡镇清洁能源已按发改委颁发的文件执行了电采暖电价。插岗、拱坝、博峪,3个乡镇在报装结束后(因未到采暖期),暂未来办理转电采暖电价业务,且目前因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反映电费太高,已停止用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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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联系人:顾丽东,联系电话:51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