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jl/2025-00010 |
信息名称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七) |
公开日期 |
2025-09-08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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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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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舟曲县水务局 |
公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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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指标:通过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4项指标来衡量是否达标,缺一不可。
1.水量:每人每天应不低于20升,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2.水质:万人工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为达标;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宽限规定为达标;无水厂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达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3.用水方便程度: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或者到集中供水点等取水,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都可视为达标。
4.供水保证率: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年缺水时间不超过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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