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详细
![]() |
|||
流水号 | 20221020001 | ||
标 题 | 购房合同有,不给我取住房公积金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我于2022年10月20日,到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取住房公积金,我的购房合同有,购房合同为2017年在泉城家园2号楼2单元2054号购买的,每年我都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购房款,2020年1月取过1次,2021年9月取过1次,今年去取,说我的手续不合规。我购房合同有,打款小票有,房屋确实存在,房源在县住房公积金中心都可以查询的到,为什么今年不给我取了,说我手续不全来。开发商的手续全不全,关我们老百姓什么事?住房公积金是我合法所得。借钱买房也为真实情况,你们政府为什么要为难我们老百姓。叫我们老百姓活不活了?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10月20日,您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关于购房合同有,不给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自2022年开始商品房合同必须要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盖章,否则不予提取办理,望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曲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
||
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2-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