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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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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028001 | ||
| 标 题 | 驾驶考试问题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想反映下关于科目三驾驶考试问题,我本人在10月28日早上参加了科目三道路考试,由于安全员的不专业及不负责任,在考试起点车辆还未起步的情况下,周围也没有任何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安全员上车时踩了副驾驶刹车,导致挂科,因为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这次事件,当时也第一时间反应给现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但是也没有人理会,现在感觉这个驾驶考试就是个法外之地,既没有单位处理也没有单位对安全员的行为进行约束,遇到这种事就只有自认倒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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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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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2025年10月28日,您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驾驶考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在28号科目三考试过程中,第一次考试过程是因为在考试过程出现项目操作错误,导致成绩不合格。在第二次考试过程中,刚开始起步时间因松动刹车太快,导致副刹车感应传感器碰触到考试车内壁,致使副刹车碰触发生判定。考试过程管理规定,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操作失误,及不按考试安全规程急踩快抬刹车导致车辆发生闯动或者出现猛踩油门,加速起步以及弹射起步,快松刹车突然起步的危险行为,考试安全员都可以按照考试规定人工评判扣分。并且每场考试人工评判扣分都不应少于整场考试扣分的30%。因此学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都是因自身失误造成,和安全员无关。且安全员只负责车辆行进考试过程的安全,其他评判都是因电子设备评判考试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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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1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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