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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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00801001 | ||
| 标 题 |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 ||
| 性 别 | 男 | ||
| 年 龄 | 20 | ||
| 手 机 | 151****9783 | ||
| 邮 箱 | 1********0@qq.com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8月1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教育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生,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在去年申请过程中被要求共同借款人需是有正式编制的人,而我的父母都是农民,亲戚也都找不到符合此要求的人,所以去年没有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我想申请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不太清楚共同借款人的具体条件到底是什么?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申请到贷款?还望您能解答一下我的困惑。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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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大学生本人的一名监护人即父母亲一方,且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 本人及家人户籍在舟曲本地的在校大学生,且预申请过的,就可以在暑假直接到老城旧统办楼大厅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手续。 未尽事宜,请到老城旧统办楼一楼大厅咨询。 咨询电话:0941—5186196 舟曲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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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0-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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