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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326001 | ||
标 题 | 拆迁后遗留的地基归私人所有合法吗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3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舟曲县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下搬迁到兰州新区,在老家的房子拆到以后归谁所有,是归拆迁施工队吗,为什么现在拆房的施工队霸占着种地呢?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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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3月26日,您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拆迁后遗留的地基归私人所有合法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拆旧复垦复绿: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54号文件要求,群众搬迁后,按规定迁出地房屋可自行拆除或交由政府处置,原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收回,对腾退的宅基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复绿,复垦复绿后的土地经营权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经营使用方式。 二、后续惠农政策:原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等生产资料,自搬迁完成,户籍迁转至兰州新区起,设立3年过渡期,搬迁群众在过渡期内对原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等生产资料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3年过渡期满后,交由舟曲县决定使用权的重新分配和经营使用方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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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