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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105001 | ||
标 题 | 执法车辆人行道违章停车 | ||
姓 名 | 尹** | ||
性 别 | 男 | ||
年 龄 | 30 | ||
手 机 | 153****6963 | ||
邮 箱 | 4*******8@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1月5日 | ||
信件内容 | 1月4日,车牌号甘P0387警 车辆在新区妇幼保健院至幼儿园路段人行横道中间停车,且车内无人。阻碍路人通行同时造成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应当以身作则,维护执法者形象。你们交通规则的维护者,也是参与者。律人先律己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督察大队和交警大队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甘P0387号警车为我局交警大队峰迭新区交警中队执勤车辆,1月4日,交警大队新区交警中队接到大队指派前往新区妇幼保健站院内处警,因警情紧急,出警人员怕影响交通,随即将车辆停放在妇幼保健院附近步行街路口,处置完警情后就及时将警车开走,前后不到十分钟时间,没有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造成阻碍。我局责令交警大对限期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警车使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舟曲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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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