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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904002 | ||
标 题 | 舟曲县向兰州新区避险搬迁就业问题 | ||
姓 名 | 李* | ||
性 别 | 男 | ||
年 龄 | 21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9月4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舟曲县避险搬迁兰州新区后,未就业大学生考公考事业单位的户籍填写问题还有未就业大学生搬迁后是否会有相应的就业政策,希望领导给予回复,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未就业大学生户籍迁转兰州新区后,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可根据招考相关要求参加当地招考。 2.对未就业大学生户籍迁转兰州新区后相应就业政策,根据避险搬迁办印发的《舟曲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问答》第二版26页第95条问答内容,为搬迁安置到兰州新区的未就业大学生协调提供3年稳定就业岗位;自主创业的在工商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经营场所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予以积极支持,具体事宜可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1-8259930)、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41-5123265)、兰州新区舟曲移民安置点、县搬迁办咨询。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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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