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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622002
标    题 关于异地搬迁政策不公开透明的建议
写信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我是舟曲县东山镇毛家行政村韩家自然村的一位村民、自异地搬迁政策施行以来,我们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我们除我之外的其他家人也搬迁到了兰州新区。就目前我们接到电力公司的通知,要强制性停电,这样一来,我们这些没有搬迁的居民就没办法再继续生存下去,我曾经多次和乡镇工作人员沟通,我能不能享受到兰州新区或者两河口安置点避险搬迁政策,乡政府均已我是公职人员为理由拒绝搬迁,我本人2018年贷款四五十万在老家盖了房子,2021年成为了一名公职人员,盖房本身就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且使我本人负债累累,现在我本人就老家那一套住房,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安全住房、现在国家停电就意味着暴力驱赶,而我本人将无家可归、说心里话,我本人现在感到深深的绝望,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如今,地质灾害还没有发生,人为的灾难却即将让我流离失所、既然我不能享受到异地搬迁政策,那我继续住在我们老家可不可以?至少过渡几年,等我有其他安全住房之后自行搬离可不可以?或者政府给我给一些其他安置政策。我需要的只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希望县领导考虑我的诉求,给我一个诚恳的答复。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

您好! 6 月 23 日,您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关于异地搬迁政策不公开透明的建议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未享受搬迁政策的问题。您目前在甘肃省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属公职人员。按照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公职人员暂不享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

2、关于无安全住房,能不能住在老家的问题。您户上原住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且整户已搬迁至兰州新区,并分配有120平方米住房(7至8人分配安置住房均为120平方米),不存在无安全住房的问题,且按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禁止搬迁人员回流。

3、关于至少过渡几年的问题。根据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搬迁群众原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等生产资料,自搬迁完成,设立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已搬迁群众对原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等生产资料享受承包权和经营权,但不包括原住房。

4、关于强制性停电的问题。根据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先拆房后搬迁”的政策,按规定搬迁群众在搬迁之前就已经对迁出地房屋进行了拆除或交由政府处置,原宅基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但部分搬迁户原住房屋未拆完,且一直通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自2022年6月22日起,对已搬迁户未拆除完的房屋全面进行依规拆除和复垦,为保障周边群众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镇对接电力公司对已搬迁户的原住房屋作断电处理,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曲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处理对象 舟曲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