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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612001
标    题 危楼继续经营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2年06月12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

你好!6月13日,您在县长信箱反映围楼继续经营问题,现答复如下:

舟曲县人民医院家属楼(1号楼),2020年经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为Dsu级(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分为Asu、Bsu、Csu和Dsu级。Dsu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2022年4月18日,舟曲县人民医院报送了《关于上报已售医院住宅家属楼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情况说明的报告》及《关于上报医院家属楼Dsu级处置建议的报告》,4月20日我局给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了《关于落实好县医院家属楼历史遗留登记难工作的函》,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了县人民医院,建议舟曲县人民医院家属楼(1号楼)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提出整改加固措施并组织实施,整改完成后应重新鉴定,鉴定结论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甘南州自建房专项排查相关精神,按照分工负责,各负其责原则,县医院危楼经营问题主要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医院负责整改落实。经研究,6月21日,我局给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医院分别出具了《关于舟曲县人民医院家属楼(1号楼)存在安全隐患的提醒函》。要求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处理对象 舟曲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