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以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为根本遵循,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近期,妥善化解一起多年上访,多头上访的信访案件。

2016年5月23日,申诉人郭某某和高某某两家为土地道路通行问题发生打架,造成郭某某轻伤二级,后因高某某赔偿郭某某损失8万元,取得郭某某的谅解,舟曲县法院判处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郭某某夫妇向法院提出要解决他们两家道路通行问题,但是法院对引发打架的根源即邻地道路通行问题不属于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而未予处理,遂郭某某夫妇向省、州、县各级纪检、司法等部门多头上访,并对原刑事判决提出申诉,我院受理后对该案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向舟曲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受理郭某某夫妇的民事诉讼,法院采纳了建议并立案,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两家的矛盾,舟曲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和舟曲县法院就双方邻地道路通行问题,联合进行办理,多次上门调解协商,释法说理,最终郭某某和高某某邻地道路通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高某某给郭某某家拆墙让出了40厘米的路面,郭某某去田地的道路通行问题彻底解决了,郭某某夫妇非常满意,自愿撤回了刑事申诉,并向本院提交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舟曲县检察院依法对此案终止审查。

该案的办理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