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5月8日至10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广局对我县国有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了摸排。
在分管领导带领下,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会同县文广局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对我县文物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登记、询问。经了解,目前由于经费、人员配备不足,导致我县文物保护工作难以深入、有效地开展,如存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仅有10处设立了文物保护标识牌,其他65处均未设置保护标识牌以及部分文物因保护措施不到位、自然灾害而面临消逝等问题。
文物不仅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县转型发展的重要依托,有效保护、利用文物,对于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业壮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公益诉讼新的着力点,把保护文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