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雀鹰,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的救助下成功回归大自然。
据了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电话称,有一只野生飞禽在其院内,请求救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报后,立即安排民警迅速前去接收该动物,经鉴定:该飞禽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雀鹰。经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动物叫声嘶哑,行动受限,身体十分虚弱,遂采取救助措施。经民警喂养后,在雀鹰恢复体力后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一直把保护野生动物作为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市场、饭店和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场所进行不定期监管检查,同时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舟曲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肖小刚:近年来,通过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结合今年“昆仑2021”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越来越高。今后,在工作中大力宣传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切实为全面的生态安全保驾护航。(杨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