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公正、为民、廉洁”的司法价值观,提升法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县人大常委会前期认真调研的基础上,11月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并对县人民法院10名员额法官开展了履职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副主任王建华、朱永昌、张鹉、高辉明、尹永政等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评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丹正昂杰、县法院院长郭永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源,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委员会,县委农办、政府办、财政局、交通局、发改局、农牧局、林业局、人社局、公安局、卫计局、国土局、文广局、旅发委、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县法院法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永林代表县人民法院作了履职报告。报告表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县法院今后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法治舟曲、平安舟曲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县人民法院其余9名员额法官向会议提交了书面履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结合履职报告和审议情况,对县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了评议测评。会议当场统计并宣读了测评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在总结会议时指出,对县法院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人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现实要求。法官作为司法机关的办案主体,其履职能力和司法行为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司法案件的公平公正。开展履职评议,能够把对法官的监督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很好地统一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梁吉效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要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作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