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梁吉效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鹉、尹永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恩泉参加会议。机关各工委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梁吉效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工作做得不够”、“执行上下班纪律不够彻底”等十一方面深刻剖析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梁吉效指出,开展集体约谈既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也是进一步释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以本次集体约谈为开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察整改、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从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梁吉效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自身职责。既要明确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方面要履行好本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两手抓、两手硬。二要敢于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到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和联系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要强化自律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梁吉效强调,要把抓紧抓实脱贫攻坚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目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常委会各副主任和帮扶工作队各成员、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的工作要求,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郭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