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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舟曲县供电公司关于调整电力客户抄表周期及最新电价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12-31 09:35:11 来源: 作者: 点击: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加快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满足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结算要求,根据《甘肃省2021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甘发改价格〔2020〕742号)提出的“保证电量计量周期与日历月完全一致”要求,计划逐步开展全省电力用户抄表时间调整工作,实现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电费,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自2021年1月起,您的用电户每月抄表时间调整为每月最后一天(24时),电费出账时间为次月7日前。为将结算账期调整为当月,2021年元月份已实现购售同期的用户将正常抄表并结算电费,其余用电客户统一在2月1日至7日之间出账。届时居民用户会一次结算两个月电费,算费阶梯按照双月计算,请各位用电客户周知并相互转告。

2.调整当月(2021年1月),因当期抄表结算天数较原正常结算周期有所增加,抄表结算电量及电费会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当月电费账单金额为准;两部制大工业客户调整当月基本电费按照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计收。

3.因抄表时间调整,对抄表周期、结算方式及违约金起算日等事宜将适时同步调整,具体规则是:购售同期后,居民客户违约金起始计收时间为电费年月次次月1日;非居民客户违约金起始计收时间为电费年月次月16日。

4.目前舟曲地区已实现智能交费全覆盖,为灵活您的用电形式,您可以申请“分次结算”的方式,请广大用电客户及时足额交纳电费。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方式,获取用电信息并实时交费。如因未及时交纳电费,可能会影响您在“信用中国(甘肃)”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和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权益。

为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优化电价结构,将改革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促进我国新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按照国家发改委安排部署,甘肃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及优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规【2020】803号)文件,请阅览下方《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输配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实施甘肃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有关政策,请阅览下方《甘肃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表》,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大家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每天更新停电通知,可以查询每日电量,足不出户交电费,办理用电业务,赶快识别下图二维码下载吧,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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