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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09:32:36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一、参保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均可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异地居住生活等原因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再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三、缴费时间

2021年7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征缴期结束后不再延期,未按时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动态管理,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缴费渠道

(一)集中征缴

由乡(镇)、社区经办人员通过甘肃省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系统集中缴费。

(二)银行柜面缴费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域内的任一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三)自助缴费

1.微信缴费方式一:打开“微信”客户端,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城市定位到‘甘南’→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要求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缴费。方式二:关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或“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或“微生活”,选择“生活缴费→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 完成支付缴费。

2.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 首页,依次选择“全部→便民生活→市民中心(城市服务)→城市定位到‘甘南’→社保→居民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缴费。

3.登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缴费。




六、新生儿缴费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城乡居民全、差额资助对象参保缴费流程

(一)城乡居民全额资助对象参保缴费流程

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对象缴费。五保户、孤儿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20元/人,个人不再缴费。

为统一经办流程,全额资助对象资助工作按如下流程办理:

1.由各乡镇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的全额资助人员花名册(统一采用医保部门花名册模板,且与民政部门最新的人员信息保持一致)纸质版和电子版,并经主要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报县级医保部门。

2.县级医保部门审核各乡镇提供的全额资助人员名单,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向资金拨付部门申请资金。

3.资金到位后,由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全额资助金额分乡镇拨付到乡镇账户。

4.各乡镇收到资助资金后,由医保专干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资助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的代征系统批量申报开票,统一打印缴费证明,并在缴费证明上加盖“政府全额资助”条章。

5.乡镇将资助人员缴费凭据(代征系统打印的《缴责证明》)分发到户,缴费凭据式两份 (一份到户留存、一份乡镇留存)。

6.乡镇将缴费申报成功的花名册盖章后反馈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审核后将全额资助缴费人员花名册反馈给税务部门核对缴费情况。

(二)城乡居民差额资助对象参保缴费流程

1.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资助标准为220元,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160 元;

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实施定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160元;

3.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可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2021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4.脱贫人口2021年继续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00元,2022年至2025年逐年下调。

城乡居民差额资助实行“先缴费,后资助”的方式,个人先全额缴纳,然后由乡(镇)按以往资助方式进行分类资助。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

舟曲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曲县税务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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