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拓宽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国家统计局舟曲调查队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电话举报:0941-5128633
二、信函举报
受理部门:国家统计局舟曲调查队
通信地址:峰迭新区小蒜坝环保局一楼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746300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zqdcd5128633@163.com
四、相关要求
(1)鼓励实名举报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2)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举报内容简明扼要,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4)国家统计局舟曲调查队将及时依法受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国家统计局舟曲调查队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