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有关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听证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拟于近期召开“舟曲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征选消费者代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由消费者、经营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人员、司法公证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听证参会人员名额拟设25名,具体组成如下:
1.消费者12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若报名人员不足则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推荐产生;
2.经营者1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党代表1名,由组织部推荐;
4.人大代表2名,由人大办公室推荐;
5.政协委员2名,由政协办公室推荐;
6.纪委监察人员1名,由纪委监委推荐;
7.司法公证员1名,由司法局推荐;
8.政府有关部门人员5名,由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推荐工作人员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有舟曲县户籍的;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三、报名方式
1.有意参加的消费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办公室报名。
2.部门参加人员由相关部门将参加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22149。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