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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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sthjjzqfj1/2022-00012
 信息名称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2-06-2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公开程序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根据《舟曲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专案专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报告如下:

(一)建议编号:032号

(二)建议标题:关于修建憨班镇境内垃圾填埋坑的建议

(三)建议内容:为进一步做好“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进一步维护和完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切实保护环境,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善村容镇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憨班镇实际情况,各村之前的垃圾填埋坑都快填满,都急需另建垃圾填埋坑。建议镇政府附近的憨班村、宝拉村、杭嘎村、香椿沟村可选址共建 1 个垃圾填埋坑,其他离镇政府较远的果者村、古当村、黑峪村、老沟村、汗拜拉阿村需各自村上选址建1个垃圾填埋坑。

(四)建议办理结果:根据反映的“垃圾填埋坑”政策不允许修建,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即整治对象,根据您建议在憨班镇境内修建垃圾填埋厂的建议我局无相关政策及项目支持,根据《甘南州生态环境责任规定》和《舟曲县生态环境责任规定》您所提的建议由县级以上城乡和住建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建议办理情况类别:A类

(六)建议答复内容:反映的垃圾填埋坑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不允许修建,乡镇垃圾填埋厂由县级以上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支持修建,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可为住建部门垃圾填埋厂建设地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提供选址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垃圾中转场所,以解决垃圾出口问题。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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