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根据《舟曲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专案专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报告如下:
(一)建议编号:042号
(二)建议标题:关于在峰迭镇境内修建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议
(三)建议内容:目前,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城区(郊区)重点项目多、工地多的局面,而每个建筑工地和建设现场都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峰迭镇紧临城区,新区及辖区内大量的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经常性胡乱倾倒、随意倾倒在我镇瓜咱沟河道,给河道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安全隐患,造成我镇瓜咱沟内环境卫生落后,工作被动的局面。
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迫在眉睫,建议在我县境内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填埋场,以解决建筑垃圾胡乱倾倒堆放问题,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成效。
(四)建议办理结果:根据您建议在舟曲县境内修建建筑垃圾填埋厂的建议我局无管辖权限,没有项目支撑,根据《甘南州生态环境责任规定》您所提的建议由县级以上城乡和住建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建设。
(五)建议办理情况类别:A类
(六)建议答复内容:建筑垃圾填埋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由县级以上住建部门进行负责修建,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可为住建部门建筑垃圾垃圾填埋厂建设地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提供选址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