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宏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切实解决林区群众苗木产业发展问题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实施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区农牧民群众紧抓植树造林的机遇,通过近几年的发展,种苗产业在林区有了一定的发展规模和生产数量,群众得到了很大的收益。截至目前全州已发展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98家、育苗户近6200户,育苗面积约2.58万亩,苗木总量约为83111万株,您所提出的“切实解决林区群众苗木产业发展问题建议”我们认为很切合实际。
造林任务我州在“十三五”规划中,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得以解决。2018年陆续下达了1、甘南州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人工造林1.14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下达总投资600万元。2、甘南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还林10.51万亩,退耕还草0.5万亩,下达总投资4279万元。
今后,我委将继续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力度,积极将造林任务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中,并一如既往的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苗木销售难的问题。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