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正文

 索 引 号  zqxzhzfj1/2023-00010
 信息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5-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次会议第49

提案的答复

罗建国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加大老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老城区农贸市场一直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护,关于加大老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问题,建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对舟曲县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95号提案的回复
下一条: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关闭窗口